1991, 10, 21-23
浅论主体性及其存在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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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<正> 1 什么是主体性?笔者认为,主体性是与主体紧密联系的一个概念。研究主体性不能同主体这个概念相分开。这是首先必须明确的一个问题。 关于主体性概念,目前有多种不同的规定。有一点则是相通的,都从活动的主体出发来定义,这是共同的合理性。但似乎均存在一定的缺陷。比如,认为主体性就是主体人的特性或属性,除指明主体是人之外,别的什么也没说;又比如,把主体性理解为实践的特性,实际上就把主体性与实践的特性混作一谈了;第三种观点则突出了主体性的观念性,忽视了主体性的物质性,认为主观性是主体性的集中体现,类似于某些文学评论家所说的“内宇宙”,“内心世界”,这也令人难于同意;夏甄陶教授比较准确地道出了主体性的本质。他认为,主体性就是主体在同客体发生关系的活动过程中的一种功能表现,即主体势作用(所谓主体势,是指主体相对于客体所具有的一种主动的,能动的、自觉自为的态势、状态)。但这个界定似乎着重于活动过程,未曾涉及活动结果,似应补充回答,主体性能否对象化在客体上,以对象化的形式标示在作为产品的存在物中?因此,主体性的内涵规定还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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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]张海源.浅论主体性及其存在方式[J].哲学动态,1991(10):21-23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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